通知公告

2021年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附件2

2021年国家质检中心社会责任报告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盖章): 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编制


 

填报说明

1. 请依据2014年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实施指导意见》(国认实﹝201461号)有关要求填报。

2. 一个法人单位有多个国家质检中心的,每个国家质检中心需单独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由两家单位共建的国家质检中心,由牵头单位汇总填写一份社会责任报告。


 

一、基本情况

1. 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所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号:   210004349353          

所在法人单位认可证书号(适用时):            

2. 所在法人单位名称: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06 邮编: 266071  

3. 负责人情况

主任

姓名   金显仕       联系方式(手机)  13515328710              

副主任

姓名: 翟毓秀 电话(座机):0532-85846230手机:13605326335

姓名: 谭志军 电话(座机):0532-85825917手机:18561605185      

姓名: 李兆新 电话(座机):0532-85825917手机:13953288175      

质量负责人

姓名:宁劲松 电话(座机):0532-85825917手机: 13906420075

传真:  0532-85825917   电子邮箱:  ningjs@www.itum-kali.com  

4. 你中心现有员工   33  人,其中管理人员  5 人,检验检测人员  28  人,辅助人员(适用时)   0   人;固定资产4300     万元;主要仪器设备  401    台套(其中进口仪器设备216         台套);实验室面积  2000  平方米。

5. 2021年工作基本情况(数据截至20211231日,以下同):


 

1)承担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0    批次;

2)除国抽外,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任务  681  批次;

3)承担3C检验检测任务     0      批次;

4)承担生产许可证(登记证)检验检测任务   0    批次;

5)承担仲裁、司法鉴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13     批次;

6)参加省部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间比对任务   23  批次,其中,由本中心组织的有    0    批次;另外,本中心还自发组织   0   批次的能力验证(或比对)活动;

7)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  3  个,其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修订  3   个;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   8  个,其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修订  8  个。

6. 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情况

12021年新增工作人员   0   人,新增仪器设备  0 台套,新增仪器设备投入   0    万元,实验室面积扩大   0     平方米;

22021年完成科研项目   56   项,科研经费投入 504.6 万元,科研投入占业务收入的   52.0  %

32021年承担委托检验检测    306    批次,较2020年增长   264    %。,2021年度委托检验检测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  1.8  %,收入较2020年增长  -42.5  %

42021年获得外部资金投入共计 969.8 万元,其中属于国家财政投入的有 945.3 万元。


 

二、2021年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

2021年在疫情依旧严峻的时刻,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以实际行动践行“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工作要求,发扬勤奋敬业、开拓进取的精神,紧紧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并完成各项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圆满完成了质量安全监控任务,确保了质检体系运行良好。

1、面对疫情迎难而上,圆满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支撑行业安全监管

2021年中心共承担了8项部级监测任务,包括监督抽查、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等,监测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大连、青岛、青海、江西、江苏、山东、甘肃和广西等省市。全年共监测样品1200余个,检测参数近100项,检测项次近4万项,出具检测报告4000余份,无一差错,上报质量安全调查总结报告15份,为主管部门监管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心全体人员团结一心通力合作,疫情期间的各项水产品监测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工作总结、检验报告等也及时寄送到各地方主管部门和养殖业者的手上,不仅帮助主管部门了解所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同时也帮助养殖业者在疫情期间提高销售增加收入,中心工作得到了多方好评。

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是向全球集中展现我国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成就的一次盛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好冬奥会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供奥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于202112月下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冬奥会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专项任务》的函》(农渔养函〔2021121号),由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北京市供奥水产品企业的养殖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专项任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本次供奥水产品监控工作,自接到任务第一时间起就召开专门会议并进行周密安排和协调,在现场抽样、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各个环节均做了详尽部署。随后,中心全体人员客服严寒、疫情及多重工作交叉的不利因素,最短时间内完成了样品的现场抽取、检验检测、总结上报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冬奥会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专项任务。本次供奥水产品专项任务,时间急、任务重且政治意义重大。中心平时十分重视技术储备、组织管理和应急应对等能力体系建设,本次任务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并顺利完成,检验并彰显出了中心作为国家级检测机构的支撑能力。

2、全力做好行业技术支撑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献言献策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推动水产品质检机构检测技术水平的全面提升,中心受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等单位的委托,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技术性支撑工作。

协助组织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能力验证

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连续第16年协助水科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完成2021年度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受疫情影响,考核样品的取样方式继续采用快递邮寄。中心在在空白基质筛查、药物在基质中的稳定性验证等多个环节开展了研究工作,分2次实施,完成水产品中氯霉素、磺胺类残留(磺胺噻唑、磺胺异恶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喹恶啉、磺胺间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氟喹诺酮类残留(包括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代谢物AHD)项目的能力验证样品制备工作,共为129家单位提供了合格的样品,保证能力验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强农业质检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提供保障。

开展不合格样品复检、检测机构考核和复查工作

2021年,中心作为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复检机构,共承担了13批次不合格样品的复检工作,复检参数包括重金属、药物残留和添加剂等指标,有效地维护了监督抽查、抽检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同年,中心常务副主任翟毓秀研究员还作为农业行业评审员牵头分别对1个和2个部级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评审和机构运行飞行检查、参加了6家省任务承担机构的现场检查。同时,中心继续对承担水产品例行监测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农业农村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等7家部级质检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进行复检。

2021年各项常规监测和应急工作的顺利完成、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再一次凸出了中心在紧急情况下打硬仗的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彰显了中心在行业内的领先水平。这一切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领导们的支持,也离不开中心全体职工的辛苦付出。在未来,中心全体同志将与业内同行并力共赢,发扬精神,改进不足,深化工作成果,细化工作流程,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另附页)


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客户和相关各方:

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筹建于1985年,挂靠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号,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编号:210004349353;授权证书编号:(2019)国认监认字(061)号;实验室认可证书编号:CNAS L0806。中心是我国成立最早、行业唯一的国家级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988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审查认可,于1989年4月正式对外开展工作,1995年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的复审,2001年和2006年分别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委(CNAL)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三合一评审,2009年、2012年、2015年、2018年和2021年分别再次通过复评审,2020年通过资质认定告知承诺扩项评审,其中2012年初次通过食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心的质量方针为:公正、科学、准确、高效,依照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测机构通用要求》,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规定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根据我国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新形势的要求,在推进质检工作的持续发展中,不断深化管理改革、不断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检测事业的需求,坚持公正、科学、准确、高效、诚信的质量方针,以及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理念,遵循传递信息、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提高自身能力、满足行业需求、服务政府工作为宗旨,坚持履行诚实守信、科学环保、规范公正、以人为本的社会责任战略方针;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加科技、质量、安全、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全社会主题活动,同时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范职工文明行为,不断提升职工素质,培育建设一支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高素质队伍。中心开展践行社会责任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对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了全员推动中心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近年来,积极协助政府解决水产品国际贸易争端、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应对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扩大水产品出口做出了突出贡献,促进了水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报告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认可与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编制,主要介绍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情况和工作总结,以及今后工作方向。本报告经质检中心领导审核通过,并承诺报告内容真实、诚信,愿接受社会监督。

二、基本情况

1.人力资源

中心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金显仕所长任主任,翟毓秀任中心常务副主任,谭志军任中心副主任兼技术负责人,李兆新任中心副主任,宁劲松任质量负责人。中心下设业务办公室、标准化室、药残与生物毒素检验室、微生物与分子生物检验室、元素与营养检验室。现有人员33名,其中研究员5人、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12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10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百名科技英才3人;有博士12名、硕士12名。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工分技委(TC156/SC3)和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委 (TC64/SC1)秘书处挂靠在中心。

2.业务情况

中心主要承担水产及水产加工品、相关食品、渔用饲料等授权范围内的国家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认证检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检验和鉴定任务;进行检测技术的研发、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安全评价与基础研究等工作,对同类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实验室2021年通过实验室认可复评审,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于202191日前完成国家中心更名工作,202211日前完成“一家一证”证书合并工作,目前获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等资质。获准授权的检测产品130个、独立检测参数382项。2021年,承担以农业农村部监控任务为代表的各项监控工作8项,全年共监测样品1200余个,检测参数近100余项,检测项次近4万项,所有工作均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和数据统计,上报总结报告近15份。

质检工作之余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年内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科技基础工作专项、农业农村部产业技术体系、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等为代表的研究项目56项,为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行业的发展和质量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2021年度财务情况

中心的财务由法人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财务处统一管理,设有独立帐号;没有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也不存在挂靠其他实验室的情况。2021年中心总收入1356.2万元包括农业农村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下达的监控工作经费440.7万元,科研到位经费504.6.0万元,社会委托检测和成果转化收入24.5万元。

中心目前工作面积约2500平方米,检测用房面积约2000平米。拥有各种仪器设备400余台套,拥有多级串联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分辨质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联用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氨基酸分析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工作所需现代大型精密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约4300万元。

三、社会责任体系

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将社会责任纳入我中心总体发展战略,使社会责任管理与中心成长融为一体,相得益彰,实现中心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协调。

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有关规定,遵守检测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相应的标准;坚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正性和保密性,独立、公正地对外开展检验工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检验工作不受来自商业、财政、行政等方面的干扰;不参与任何有损实验室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全方位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拓展社会责任管理的内涵,科学、规范地推进社会责任管理工作。

作为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所属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心社会责任工作采用常务副主任负责制,在黄海水产研究所的总体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心业务办公室作为中心社会责任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制订中心的安全措施,人员培训计划,保障工作,对外客户协调,落实各项决议,开展社会责任培训等。

2、保障监督抽查公正性责任

在承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下达的各项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工作中,认真制定和执行抽查方案,及时上报检验结果并通知企业,并按程序对提出异议的企业做好复检及异议处理工作。整个过程均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随时与上级部门、抽样机构、企业等相关方面沟通,确保各项抽检工作依法依规执行。维护了抽检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与权威性,获得了任务下达部门和企业的肯定。中心在执行每次监督抽查任务时,以对政府、社会和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所提交的技术报告客观真实,努力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和保障渔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3 、职工权益与保障安全责任

中心通过工作会、专题座谈会、黄海所工会等形式,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鼓励职工积极进取,为职工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先后培养在职博士2人,博士后1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百名英才3名,出国进修1名。加强对中心人员、仪器和化学试剂的管理,全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已完成对全室计算机进行了安全涉密检查,对各级报告资料分类管理,没有发生泄密事件。中心有完备的消防设施,个人安全防护器具,并定期更换,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全年没发生安全事故。

4、环境保护责任

中心制定有废弃物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分类管理,专人负责,定期集中上交至黄海水产研究所二级储运部门清运处置。微生物废弃物处置前进行严格灭菌,确保完全后丢弃。最大程度减少了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保证了测量数据准确有效,又确保了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并满足了环保要求。所有检验样品在检测完毕一定时间后按照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5、社会公益检测

中心通过定期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农业农村部农产质量安全监管司汇报、接受上级监督检查,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友好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活动严格遵守政府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年度完成农业农村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8项: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农兽药残留治理专项监测、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冬奥会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海水养殖贝类卫生监测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等,向农业农村部及时准确地提供我国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利益相关方

中心建立起与客户、供应商、公众及同行业组织间的沟通机制,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努力让各方积极参与到推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发展中。

客户:中心及时准确提供质量报告。通过定期回访、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交流等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参与河鲀鱼养殖客户等委托客户的质量跟踪,从多方面帮助客户分析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和有害污染物来源,并研究控制措施,提供更全更好更快的解决方案。

供应商:中心通过现场考察、征求意见、招投标、交流询价等,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加强与供应商的交流合作;实施阳光采购和绿色采购,实现公正公平、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公众:中心加强诚信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结合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心及实验室的工作任务,先后安排了37次培训,其中内部培训31次共计368人次,外部培训6次共计35人次;派出人员参与外部线上、线下培训17次,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在参加的培训中,主要进行了实验室认可规则文件宣贯、各项检查不符合项整改宣贯、实验室安全防护、检测技术与仪器操作、人员上岗、抽样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使实验室的整体技术水平、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能力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保证了实验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真诚回报社会。

同行业组织:中心现为农业农村部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单位,首批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青岛市分析测试协会理事单位,青岛市实验室平台共建先进单位,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活动。协助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完成全国百家水产品质检机构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能力考核工作。促进了全国部级、省级和市级水产品检测中心的技术水平提高。积极参加青岛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做好仪器设备共享服务。

四、社会责任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中心各位职工将继续提高理论水平,理解社会责任与中心发展的密切关系,充分重视社会责任工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目标,制订可执行的计划,并与挂靠主管单位协调一致,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检验业务范围,提升检测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满足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检测、加工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水产标准化事业。继续加强技术研究,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更加积极地承担监督抽查工作,并为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为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司法机关、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106  邮编:266071 电话:053285825917

联系人: 谭志军、宁劲松    

国家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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